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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长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时间:2022-11-10     【原创】   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山东长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长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地块

    2.项目地址:地块位于淄博高新区尚功路以东、尊贤路以西、长征路以北。

3.基本情况:调查面积为31713。本地块原为工业用地,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机关团体用地,属于第二类用地。

二、调查方案

本次地块调查土壤采样点8个点位(含1个对照点),共采集25份土壤样品(含3份平行样品)。本次检测项目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控制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45项+理化性质pH,特征污染物6项(铬、钼、钴、总氟化物、石油烃(C10-C40)、甲醛)。

本次地块初步调查采集地下水点位共计4个,采集5组地下水样品(包含1组平行样品),检测因子包括常规项37项(不包括放射性指标)和特征项9项(石油类、可萃取石油烃、铬、镍、钼、钴、二甲苯、乙苯、甲醛)。地下水质量依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附录A限值要求进行评价。

三、调查结论

通过对地块信息收集、现场踏勘、现场快筛、人员访谈等工作,编制《山东长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已于2022年10月25日通过专家评审。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总体结论:该地块土壤样品中,重金属指标除六价铬全部未检出外,砷、镉、铜、铅、汞、镍、总铬、钼、钴均有检出,检出率均为100%,检测结果均低于相关标准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全部未检出。

石油烃有检出,检测结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总氟化物和甲醛有检出,结果均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中采用E.2基于非致癌风险的土壤风险控制值计算的筛选值。

地下水检测结果表明,本次调查地块地下水检测指标中仅总硬度、硫酸盐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其它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根据前期走访调查、咨询可知,本项目地块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水源,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的指标为常规盐类没有挥发性,污染物没有人体暴露途径,对人体健康风险影响较小。

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可用于后续的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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