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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沣水镇南沣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时间:2023-03-23     【原创】   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沣水镇南沣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沣水镇南沣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地块

    2.项目地址:位于淄博市经开区沣水镇东南沣村原淄博赛福特工贸有限公司。项目地块北侧为淄博绿丰肥料有限公司,东侧为山东瑞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南侧为山东瑞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西侧为中铝山东铝业特材厂。

3.基本情况:调查面积为8884㎡。该地块于2006年至2019年期间为淄博赛福特工贸有限公司从事生产四甲基胍,因此本地块属于化工地块。本地块拟规划沣水镇南沣村标准化厂房,为工业用地,属于第二类用地。

二、调查方案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发[2017]72号)等技术导则的要求,在初步调查阶段中地块面积>5000 时,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少于6个,同时在前期识别出的潜在重污染区域适进行重点布点,以准确判断地块污染情况。

本次场地调查地块占地面积8884,设置土壤采样12个点位(含8个柱状土点位,3个表层土点位,1个对照点),共采集29份土壤样品。本次检测项目为pH+常规45项,重点关注污染物:酸碱度、汞、砷、铝、钒、硫化物、氨氮、石油烃、甲苯、二甲苯、苯乙烯、甲醇、甲醛、苯酚、丙烯腈、多环芳烃、挥发酚、氰化物、总氟化物等。

三、调查结论

检测结果表明,该地块土壤样品中,pH处于7.84~8.80之间,呈弱碱性;重金属指标砷、镉、铜、铅、汞、镍、钒、铝、六价铬均有检出,六价铬检出率为7.14%,其余检出率为100%,检测结果均低于相关标准限值要求。除特征项外,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项目均为未检出。本地块检出特征项包括硫化物、甲醛、氨氮、氰化物、石油烃(C₁₀-C₄0)、挥发酚、总氟化物和甲苯,检测结果均低于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本次地块初步调查采集地下水点位共计4个,检测因子包括常规项35项(不包括放射性指标和细菌指标)和特征项(石油类、可萃取石油烃、二甲苯、苯乙烯、多环芳烃、丙烯腈、钒、甲醇、甲醛、苯酚);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内地下水监测点位监测指标除色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和氯化物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其他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其中,石油类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限值要求)。地块内地下水井监测结果与地块外水井地下水监测结果相比较,调查地块水井地下水监测结果与地块外水井地下水监测结果相差不大,且与历史监测数据一致。

本地块地下水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主要是受当地地质因素影响。根据前期走访调查、咨询可知,本项目地块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水源,污染因子为常规盐类没有挥发性,污染物没有人体暴露途径,无需开展进一步的地块环境土壤详细调查和健康风险评估。

根据监测结果,沣水镇南沣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能够满足规划要求,相关调查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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