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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赫达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纤维素醚项目 (一期30000t/a纤维素醚)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

时间:2023-09-25     【原创】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城镇高青化工产业园支脉河路999号,占地面积219660m2,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规模为30000t/a纤维素醚,包括10000t/a羟丙基甲基纤维素(建材级,HPMC)、10000t/a羟乙基甲基纤维素(建材级,HEMC)、10000t/a羟丙基甲基纤维素(医药级,HPMC),副产工业盐25000吨。工程组成包括:粉棉车间1座、醚化车间1座、后处理车间1座、降解车间1座、混料包装车间2座、仓库7座(包括纤维素仓库1座、化学品仓库1座、成品立体化仓库2座、综合仓库1座、备品备件库1座、副产工业盐仓库1座)、罐区5座(包括液化烃罐区3座、常压罐区1座、酸碱罐区1座)、装卸站台1座、控制室1座、办公楼1座以及相应的附属设施等;公用工程包括供电系统、供水系统、供汽系统、氮气、空压系统、低温水及冷冻水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等。环保工程过程包括:1座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4500m3/d)、61台脉冲式布袋除尘器、3套碱喷淋吸收装置、13台低氮燃烧器、2套“碱液喷淋+次氯酸钠溶液喷淋+水喷淋”装置、1套TO预处理装置、1套RTO预处理装置、1套TO废气焚烧装置、1套RTO废气焚烧装置、1套“急冷喷雾塔+干式反应器+布袋除尘器+二级碱洗+水洗+SCR脱硝系统+水洗+湿电除尘”装置(TO后处理)、1套二级碱洗装置(RTO后处理)、沼气锅炉1台、危险废物暂存库、一般固废暂存库、1座6700m3事故应急池、1座250m3初期雨水池、1座1680m3后期雨水监控池、火炬1座、化粪池、隔音降噪设施等。20000t/a纤维素混合醚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包括:纤维素粉碎机8台、醚化反应釜3台、中和罐2台、氯甲烷回收塔1台、天然气热风炉12台、BHS过滤机2台、竖流沉淀池4座、造粒机6台、成品粉碎机(烘干粉碎一体机)6台、产品气流混合装置2套、机械混料器2台、自动包装机3台以及配套的计量罐、料仓、换热器、冷凝器、中间罐、中间仓、风机、机泵、真空机组、螺旋输送机等辅助设备;10000t/a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醚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包括:纤维素粉碎机5台、醚化反应釜2台、中和罐2台、氯甲烷回收塔1台、BHS过滤机2台、竖流沉淀池4座、连续造粒机1台、湿料粉碎机1台、闪蒸烘干机2台、成品粉碎机3台、降解釜10台、分级筛1台、成品气流混合装置3套、自动包装机1台以及配套的计量罐、料仓、换热器、冷凝器、中间罐、中间仓、风机、机泵、真空机组、螺旋输送机等辅助设备;两条生产线共用的生产设备及公用设备包括:二甲醚回收塔1套、纯水制备装置1套等;原辅材料储罐包括:1000m3氯甲烷球罐2个、100m3二甲醚卧式储罐1个、100m3蒸馏液卧式储罐3个、100m3冷凝液卧式储罐2个、100m3环氧乙烷卧式储罐3个、100m3环氧丙烷卧式储罐3个、60m3乙二醛立式储罐1个、200m3液碱立式储罐4个、60m3盐酸立式储罐2个、85m3液氧立式储罐1个。产品主要生产工艺为:以纤维素、氯甲烷、环氧乙烷、环氧丙烷、氢氧化钠、乙二醛、盐酸、软水等为主要原辅材料,经粉碎、碱化醚化、中和、洗涤过滤、造粒、烘干粉碎、混料、筛分、包装等过程制得纤维素混合醚生产线产品;以纤维素、氯甲烷、环氧丙烷、氢氧化钠、盐酸、纯水等为主要原辅材料,经粉碎、碱化醚化、中和、洗涤过滤、造粒、闪蒸烘干、粉碎、筛分、混料、筛分、包装等过程制得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醚产品。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淄博赫达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纤维素醚项目(一期30000t/a纤维素醚)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1年4月由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2021年4月26日取得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淄博赫达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纤维素醚项目(一期30000t/a纤维素醚)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淄环审[2021]24号),项目于2021年4月开工建设,2022年11月建成,环保设施同时竣工并进行调试运行,项目已办理排污许可证(91370322MA3RE6G1XKOO1V),项目建设调试运行期间无环境举报、投诉和处罚。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9156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295万元,占总投资的21%。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淄博赫达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纤维素醚项目(一期30000t/a纤维素醚)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工程现状与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相比变化为:循环冷却水排水和生活污水经SBR系统处理后外排;废水处理工艺中的多效蒸发析盐改为MVR析盐;TO废气焚烧装置和RTO废气焚烧装置处理的废气来源有所调整;增加了1座1680m3后期雨水监控池。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相关规定,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建有一座污水处理站。循环冷却水排水和生活污水经SBR系统处理,合格后外排。其余废水主要污水处理工艺为:“高密度沉淀池+调节池+生物筛选池+HIC双循环多相厌氧反应器+一级好氧+EMBR系统+一级臭氧氧化+二级好氧+EMBR系统+二级臭氧氧化+盐浓缩系统+MVR蒸发系统”。在厂内污水处理站有效处理后,排入淄博南岳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包括:

(1)粉棉车间废气(P1、P2排气筒):粉棉车间采用粉碎机对纤维素进行粉碎,1万吨生产线、2万吨生产线分别配套1套布袋除尘器对粉尘进行治理,废气分别经P1排气筒(H=30m,D=0.8m)、P2排气筒(H=30m,D=0.9m)排放;

(2)醚化车间废气(P3-1~ P3-5排气筒、P4排气筒):醚化车间纤维素计量仓,1万吨生产线配套2套布袋除尘器对产生的粉尘进行治理,废气分别经P3-1排气筒(H=39m,D=0.3m)、P3-2排气筒(H=39m,D=0.3m)排放。2万吨生产线配套3套布袋除尘器对醚化车间纤维素计量仓产生的粉尘进行治理,废气分别经P3-3排气筒(H=39m,D=0.3m)、P3-4排气筒(H=39m,D=0.3m)、P3-5排气筒(H=39m,D=0.3m)排放;醚化车间小型盐酸储罐配套1套碱液喷淋装置对氯化氢废气进行治理,氯化氢废气经P4排气筒(H=30m,D=0.1m)排放;醚化釜加棉废气与抽真空废气均经三级碱洗+TO处理。

(3)后处理车间废气(P5~P14排气筒):后处理车间1万吨生产线,闪蒸烘干设施A、闪蒸烘干设施B产生的粉尘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共2套)治理后,汇总分别通过P5排气筒(H=30m,D=0.9m)、P6排气筒(H=30m,D=0.9m)排放。后处理车间2万吨生产线采用烘干粉碎一体化设备(共6套),烘干、粉碎产生的粉尘分别配套1套布袋除尘器(共6套)及1根排气筒(共6根),排气筒编号为P7~P12(均为H=38m ,D=0.6m)。后处理车间2万吨生产线烘干设备热源来自12套热风炉,燃料为天然气、沼气,燃烧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SO2、NOx、颗粒物,配套低氮燃烧器,各套热风炉产生的废气均汇总至P13排气筒(H=38m,D=0.6m)排放。后处理车间1万吨生产线,对闪蒸烘干料接收仓分别配套布袋除尘器,共2套布袋除尘器;对粉碎机(60目)、粉碎机(100目)分别配套2套布袋除尘器(共4套);筛分后粗粉料引风送至粉碎机,配套1套布袋除尘器。接收仓粉尘、送料粉尘、粉碎粉尘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共5套)治理后,汇总通过1根38m高P14排气筒(H=38m,D=0.8m)排放。

(4)降解车间废气(P15、P16排气筒):降解车间配套8套布袋除尘器对细粉料接收仓粉尘、送料粉尘、粉碎粉尘、气流混粉尘等进行治理,废气经P15排气筒(H=33m,D=0.9m)排放。降解车间配套1套“碱液喷淋吸收”装置,对氯化氢废气进行吸收治理,废气经P16排气筒(H=28m,D=0.15m)排放。

(5)1万吨混料包装车间废气(P17排气筒):1万吨混料包装车间配套8个细粉料半成品料仓,各自配套1套布袋除尘器(共8套),但仅有2套可同时工作。除尘效率≥99%,废气汇总至P17排气筒(H=36m,D=0.7m)排放。1万吨混料包装车间2套成品气流混合装置,各自配套1套布袋除尘器(共2套);2个粉碎料料仓配套1套布袋除尘器;包装工序配套2套布袋除尘器;废气汇总至P17排气筒(H=36m,D=0.7m)排放。

(6)2万吨混料包装车间废气(P18~ P19排气筒):2万吨混料包装车间2套成品气流混合装置,配套2套布袋除尘器,废气经P18排气筒(H=37m,D=0.5m)排放。2万吨混料包装车间2套机械混料装置配套2套布袋除尘器,成品包装配套3套布袋除尘器,废气经P19排气筒(H=37m,D=0.6m)排放。2万吨混料包装车间配套12个半成品料仓各自配套1套布袋除尘器(共12套),但仅有2套可同时工作,废气也汇总至P19排气筒排放。

(7)盐酸储罐废气(P20排气筒):盐酸储罐的呼吸废气通过一套碱液洗涤装置处理后,经P20排气筒(H=15m,D=0.1m)排放。

(8)危废暂存间废气、MVR系统不凝气(P21排气筒):危废暂存间配套1套“碱液喷淋+次氯酸钠喷淋+水喷淋”装置,对危废暂存间废气及多效蒸发系统不凝气进行处理,治理后废气经P21排气筒(H=15m,D=0.6m)排放。

(9)污水处理站低浓度池及配套厂房废气进入“碱液喷淋+次氯酸钠喷淋+水喷淋”进行处理,废气经P22排气筒(H=15m,D=1.2m)排放。

(10)RTO系统(P23排气筒):环氧乙烷储罐、乙二醛储罐,醚化车间环氧乙烷储罐计量罐;沉淀罐、缓冲罐、回用盐水罐;污水处理站高浓度废气单元,主要包括调节池、高密度沉淀池、筛选分离池、生物筛选池;RTO系统用天然气启炉及助燃。环氧乙烷储罐区及车间计量罐产生的废气经“深冷装置+碱喷淋+水喷淋+碱喷淋”处理后进入RTO系统焚烧处置;乙二醛储罐废气经“碱喷淋+碱喷淋”处理后进入RTO系统集中处置;醚化车间的沉淀罐、缓冲罐、回用盐水罐产生的废气经“冷凝器+碱喷淋+水喷淋+碱喷淋”后引入RTO系统焚烧处置;污水处理站高浓度废气单元的废气经“碱喷淋+水喷淋+碱喷淋”后引入RTO系统焚烧处理。废气经P23排气筒(H=25m,D=0.6m)排放。

(11)危废焚烧系统(P24排气筒):危废焚烧炉(TO)焚烧的废气、废液主要源于醚化车间压缩机压缩过程产生的不凝气、中和工序产生的含氯化氢的废气、罐区二甲醚冷凝液罐的不凝气、真空密封冷凝液罐暂存的压缩冷凝回收的废液及其产生的不凝气;另外,泄压冷凝回收系统冷凝回收的二甲醚,醚化反应真空泵系统、醚化反应釜加棉排气、精馏塔废水罐废气、接收罐和调浆罐废气全部进入危废焚烧系统进行燃烧处置。危废焚烧炉系统配套“急冷喷雾塔+干式反应器+布袋除尘器+二级碱洗塔+焚烧加热炉+SCR脱硝系统+脱酸塔+湿电除尘器+烟囱”的组合焚烧烟气净化装置。醚化反应真空泵系统、醚化反应釜加棉排气、精馏塔废水罐废气、接收罐和调浆罐废气、压缩机压缩过程产生的不凝气、中和工序产生的含氯化氢的废气、罐区二甲醚冷凝液罐的不凝气、真空密封冷凝液罐暂存的压缩冷凝回收的不凝气经三级碱洗后进入TO焚烧处理;泄压冷凝回收系统冷凝回收的二甲醚直接进入TO焚烧处理;冷凝废液经雾化器后进入TO焚烧处理。各类废气经P24排气筒(H=30m,D=0.8m)排放。

(12)沼气锅炉系统(P25排气筒):污水处理站所产生的沼气进行干法脱硫,然后进入气柜。由气柜输出,大部分送入沼气锅炉,小部分送入热风炉作为辅助燃料,还有少量送入危废焚烧炉作为助燃气。沼气锅炉系统配套低氮燃烧器,并配套余热锅炉2#,沼气燃烧废气经P25排气筒(H=30m,D=0.4m)排放。

(13)火炬(P26):厂区设沼气稳压气柜2座,超过压力的沼气经火炬燃烧后排放。

(三)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各类泵及风机产生的机械噪声和凉水塔水流声等,采取的降噪措施为设备减震、合理布局、封闭厂房或设备、距离衰减等。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

焚烧飞灰、焚烧灰渣、废布袋(危废焚烧炉系统产生)、废脱硝催化剂、废机油、非生化污泥、废试剂瓶、实验废液、冷凝废液、生化污泥(暂按危废处置)均属于危险废物,冷凝废液进危废焚烧系统焚烧处置,其余危废委托山东平福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置;收集尘收集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外售废旧回收单位,废铁锰烧结物由供货厂家回收利用,废脱硫剂、生化污泥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其他环保设施主要有:

消防水与生产水共用水池储备,装置内设2座各自独立的生产消防水池,消防储备水量4800m3,水池内设可靠措施保证消防储备水量不会动用;项目设置初期雨水池,容积250m3;新增后期雨水监控池1680m3,用于收集后期雨水进行水质检测;项目设置事故水池,容积6700m3;RTO、TO废气排气筒分别设置了在线监测,正在办理与环保部门联网事宜;污水站排放口设置了在线监测,已与环保部门联网。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2023年1月2日~1月7日、2023年5月14日~5月16日由山东嘉誉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微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只检测二噁英)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检测。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企业污水处理站排放口 pH 范围在 7.6~8.2 ,主要污染因子BOD5两日均值最大值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B 等级标准要求(pH 范围6.5~9.5、BOD5 350mg/L)。主要污染因子COD、氨氮、全盐量、悬浮物、总磷两日均值最大值能够满足淄博南岳水务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COD 300mg/L、氨氮 20mg/L、全盐量 4500mg/L、悬浮物100mg/L、总磷2mg/L)。

2.废气

(1)有组织废气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排气筒DA001-DA005、DA007、DA009、DA010、DA014、DA016-DA020、DA022、DA023、DA026-DA029颗粒物两日中最大排放浓度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 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10mg/m3);有组织排气筒DA015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两日中最大排放浓度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100mg/m3);有组织排气筒DA024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两日中最大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淄政办字[2018]144号要求(NOX50mg/m3);有组织排气筒DA006氨两日中最大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氨排放速率4.9kg/h),非甲烷总烃两日中最大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 2018)表1中II时段排放浓度限值要求(VOCs60mg/m3);有组织排气筒DA011、DA013、DA021氯化氢两日中最大排放浓度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特别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氯化氢30mg/m3);有组织排气筒DA012中VOCs、氨、硫化氢、臭气浓度两日中最大排放浓度均满足《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排放浓度限值要求(VOCs100mg/m3、氨20mg/m3、硫化氢3mg/m3、臭气浓度800(无量纲));有组织排气筒DA008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氯化氢、二噁英类、非甲烷总烃甲醇、乙二醇两日中最大排放浓度均未检出,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二氧化硫50mg/m3、颗粒物10mg/m3、氮氧化物100mg/m3)、《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表3排放浓度限值要求(一氧化碳100mg/m3、氯化氢60mg/m3、二噁英类0.5ng-TEQ/m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II时段、表2排放浓度限值要求(VOCs60mg/m3、甲醇50mg/m3、乙二醇50mg/m3);有组织排气筒DA025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乙二醇、甲醇、VOCs两日中最大排放浓度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二氧化硫50mg/m3、颗粒物10mg/m3、氮氧化物100mg/m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II时段、表2排放浓度限值要求(VOCs60mg/m3、甲醇50mg/m3、乙二醇50mg/m3)。

(2)无组织废气达标情况

监测结果表明:1月05日-06日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VOCs、颗粒物、氯化氢、甲醇、SO2、NOX的监测结果最大值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中相应标准要求(HCL0.2mg/m3、颗粒物1.0 mg/m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 2801.6- 2018)表3厂界监测点浓度限值(VOCs 2.0 mg/m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要求(氨1.5 mg/m3、硫化氢0.06 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6297-1996)表2要求(二氧化硫0.40mg/m3、氮氧化物0.12mg/m3、甲醇12mg/m3)。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测定最大值为58.8dB(A),夜间噪声测定最大值为47.6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未进行检测,但厂家进行了产生量统计,未发现违规排放情况。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年工作时间为7920小时,经核算,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的排放总量分别为7.8411t/a、0.4150t/a、1.1920t/a、0.9739t/a,均满足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审批的淄博赫达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纤维素醚项目(一期30000t/a纤维素醚)污染物总量确认书(编号:ZBZL(2021)3号)中各种污染物的总量控制要求(即:颗粒物为20.165t/a,二氧化硫为0.7t/a,氮氧化物为12.62t/a,VOCs为9.61t/a)。

6、去除效率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经核算,项目污水处理站对项目污水中主要污染物CODcr的去除效率为99.96%,BOD5的去除效率为99.96%,悬浮物去除效率为63.2%,氨氮的去除效率为86.7%,全盐量的去除效率为99.4%。项目污水处理站排气筒处理设施对氨、臭气浓度、硫化氢、VOCs的去除效率分别为64.7%、63.5%、47.1%、72.8%。RTO处理设施对颗粒物、VOCs、甲醇、乙二醇的去除效率分别为81.0%、79.7%、94.4%、85.4%。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按照环境要素检测结果,项目废水全部进入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淄博南岳水务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外环境,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产生的噪声经检测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项目固体废弃物实施了分类管理,均得到了有效处理,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废气经检测均能达标排放,厂界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各种污染物排放量均满足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六、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要求,验收组对本项目所涉及资料和现场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进行了详细分析和讨论,验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满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标准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七、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公示期自本日二十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3-6311605

通讯地址:淄博市高青县高城镇高青化工产业园支脉河路9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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