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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张店区2023年第10批次建设用地9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时间:2023-09-19     【原创】

淄博市张店区2023年第10批次建设用地9号地块,位于淄博市张店区天津路与汇文路交叉口东北,香港路以西,天津路以东,华光路以南,汇文路以北,占地面积56999,其中于小庄村城镇村及工矿用地56806,已批国有土地193㎡,该地块原为马尚镇于小庄村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历史上一直为耕地,后变更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但是从未进行工业生产活动,现种植柳树、桃树、槐树、杨树等树木。该地块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属于第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据此,淄博市国土资源保障中心委托山东嘉誉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对淄博市张店区2023年第10批次建设用地9号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接受委托后,山东嘉誉测试科技有限公司迅速成立了土壤监测及现场调查工作小组,在收集相关资料、现场踏勘、土壤取样及分析等工作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淄博市张店区2023年第10批次建设用地9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为本地块的开发利用提供技术依据。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该地块主要由林地组成,地块内未发现明显的污染痕迹。历史上为耕地,种植小麦、玉米,北侧一小块区域为生石灰场,面积约600平方,于2004年停产,之后种植树木,2014年地块南侧建设一私人办公区域,面积约1500平,办公至今。办公区域南侧为菜园地,面积约1000平方,无农药使用,使用小苏打灭虫,未发生过生产性活动,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地块不存在工业企业,地块内不涉及有毒有害的污染物,地下无相关化学品输送管道,无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产生、暂存等情况,地块基本不存在有毒有害物质。地块1公里范围内主要以居民区、学校为主,周边企业主要有淄博贝特化工设备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加油站、淄博市依信行轻工工艺制品公司等企业,企业均位于调查地块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且距离本地块较远,产生的污染物经过长距离的迁移衰减后对调查地块产生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初步判断,周边企业对地块产生环境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2023年9月调查组对地块内的19个点位的表层土壤和地块外南侧30米左右处的1个对照点表层土壤进行了XRF和PID快速检测,根据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将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浓度与对照点相对比可看出,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变化波动较小、快检数值较小。将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检测浓度与对照点相比相差不大、数值未明显增加,表明该地块内土壤环境未因后期人类活动而受到明显污染。

综上所述,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经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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