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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路东侧、长江大街北侧地块一、地块二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宁德路东侧、长江大街北侧地块一、地块二位于宁津县宁德路东侧,长江大街北侧,其中地块一面积为38685m2,地块二面积为6863m2,总面积为45548m2。地块现状为农用地及林地。根据《山东省宁津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中心城区远期用地规划图》,本地块拟规划为居住用地,属于一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国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39月,宁津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山东嘉誉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调查

山东嘉誉测试科技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在研读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项目有关文件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场地环境调查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成立调查组,开展了场地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地块周边企业(尤其是上风向以及地下水上游企业)生产过程可能对地块造成一定的影响。根据周边企业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使用及产排污环节分析,确定的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甲苯、二甲苯。为调查地块土壤环境的实际情况,调查组在核查已有信息的基础上,制定了科学合理的调查方案。20231011月,山东嘉誉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对样品的采集及分析工作

本次场地调查共设置土壤采样16点个其中地块一8个点位,地块二7个点位,另设置1个对照点),共采集55个土壤样品(不含质控),土壤检测项目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常规45项、pH、石油烃(C10-C40)。

本次场地调查地块内新建5个地下水监测井(其中地块一内新建3个地下水监测井,地块二内新建2个地下水监测井),地块以西100米新建一口地下水监测井作为对照监测井地下水检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常规37项(不包括放射性)+石油类、可萃取石油烃、二甲苯。

检测结果表明,宁德路东侧、长江大街北侧地块一、地块二调查地块土壤样品中,重金属检出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 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全部未检出,半挥发性有机物全部未检出。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10-C40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监测指标中除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锰、氯化物、钠受当地水文地质因素影响不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外,其余指标均能够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地下水中超标项目为一般化学指标及离子型指标,无挥发性有机物指标超标,且本地块地下水为非饮用水,环境风险相对较小。

根据调查结果,宁德路东侧、长江大街北侧地块一、地块二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能够满足规划用地的要求,无需进行进一步的土壤详查工作,可用于下一步的开发利用,相关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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