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0日,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并宣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是污染源自动监控领域全国首部地方性法规对于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督管理,提高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化水平,持续改善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现在,就随小编一起来看看该条例的具体内容吧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2021年11月2日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过 2021年12月3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污染源自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