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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戳~重污染天气应急现场监督检查要点及“五看法”方法详解(图文并茂)时间:2022-11-17 日前,生态环境部公布了今年夏季监督帮扶工作成绩单,累计发现解决各类环境问题2.5万个,“冬病夏治”成效彰显。 而在不久前,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在生态环境部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继续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帮扶工作。 那么,执法人员在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现场监督检查时,有哪些应该注意的要点?本文将图文并茂进行讲述。 现场监督检查两个关键 总体来说,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执法人员在现场监督检查时应当重点检查两方面的工作:一是检查企业“一厂一策”编制情况,二是检查预案落实情况。 首先,在检查企业“一厂一策”编制情况时,执法人员可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最新版,检查企业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和公示牌情况。 “一厂一策”(企业应急预案) “一厂一策”公示牌示意图 此环节中,执法人员需注意以下细节: 应急清单中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是否一致;政府应急管控清单要求和企业预案要求是否一致;企业应急预案是否符合《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要求;企业应急预案是否前后矛盾。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简易工序或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全厂、整条生产线停产和轮流停产的工业企业,可以只制定“公示牌”。 在这个环节中,执法人员需注意以下几个细节: 要核实重点行业企业是否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39个重点行业企业均需编制应急预案); 同时还要核实企业是否严格落实管控清单/企业应急预案中的减排措施,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应以政府管控清单中的减排措施要求为准; 企业是否按要求落实运输车辆管控措施; 企业近期生产负荷是否小于预案规定限产负荷(企业减排基数应以“环评批复产能、排污许可载明产能、前一年正常生产实际产量”三者日均值的最小值为基准核算); 企业应急预案规定减排措施是否与实际相符; 保障类企业是否超出允许生产经营范围、保障类工程是否做到绿色施工相关要求; 小微涉气企业、居民供暖锅炉、涉及民生的生活服务业等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的排污单位是否被强制采取停产、限产措施。 其次,则是现场检查中会使用到的检查方法。在检查企业生产减排措施落实情况时,执法人员可采用“五看法”:看电量、看台账、看在线监控、看DCS或PLC、看设备; 现场检查“五看法”方法详解 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要充分利用分表计电和国家电网等等监管平台数据进行现场核查。但各行业应急管控电量变化规律不尽相同,可参考如下: 有明显下降趋势:短流程钢铁、铁合金、电解铝、铜冶炼、铅、锌冶炼、水泥、砖瓦窑、涂料制造、油墨制造、塑料制造、橡胶制品制造、工业涂装。 电量有变化:长流程钢铁、焦化、氧化铝、炭素、再生铜铝铅锌、陶瓷、耐火材料、岩棉、非电石企业配套的石灰窑、铸造、制药工业、农药制造、家具制造、包装印刷、人造板制造。 电量变化不明显:玻璃、炼油与石油化工、煤制氮肥。 一是推送任务,现场核实企业电力设施使用和设施运行情况。例如,某公司实行I级应急响应要求,密炼、挤出、成型、硫化工序应停产。当地在1月25日18时启动红色应急响应期,查阅该企业1月25日21时30分的分表计电APP总用电量显示,未落实减排措施。 二是自查任务。执法人员一方面可通过电力管理部门获取拟查企业电量数据,另一方面可核对企业用电台账。 登录电力部门专网获取数据 直接找电力公司获取数据 例如,某市11月2日18点开始启动橙色预警,要求某公司落实停产措施。调取电网平台用电记录,11月3日用电数据为4132度,与其他正常生产时段单日用电量基本一致;调取电弧炉烟气在线监控数据,与其他正常生产时段排污情况相似。表明企业正常生产,未落实停产措施。 执法人员可到生产车间检查原料、产品进出、燃料使用的记录及设备的运行情况,以此来核实企业是否有暗中生产的行为。 请注意,看台账包括4个要素:一看原料出库领取记录或交接班记录/燃料使用记录,二看产品记录,三看生产计划表,四看职工考勤表。 职工考勤表 随机抽取台账/视频监控,使用达标监管APP,核查车辆排放标准阶段。 来源:中国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