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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联合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时间:2023-01-03 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已于2022年11月29日由生态环境部2022年第五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生态环境部部长 黄润秋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金壮龙 农业农村部部长 唐仁健 商务部部长 王文涛 海关总署署长 俞建华 2022年12月29日 来源:生态环境部 免责声明:所载内容、图片来源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仅供参考,交流之目的。转载的稿件版权归原作者和机构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